安徽环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现对“UPS设备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UPS设备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具有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法人。
(二)供应商承担过2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次询价清单同类型供货及安装调试业绩(合同金额5万及以上);
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中须体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盖章等评审要素,否则不予通过。如合同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提供用户单位证明文件,合同或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三)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谈判采购中同时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三、询价文件获取
本次采购以公告形式在安徽环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公开发布,供应商有意向可自行下载采购询价文件响应报价。
四、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报价文件送达方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0时3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699号安徽环境科技大厦二层商务采购部;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551-62872908/18815555755。
3、报价文件送达方式: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 名称 |
技术参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UPS主机 |
高频在线机架式主机三进单出20KVA一台;运用DSP技术的高性能机器,交流输入电压305-520VAC(100%负载),190-520 VAC(50%负载),输入频率:46HZ-54HZ,输入功率PF大于0.99;交流输出电压220/230/240Vac±1%;输出功率因数:0.8。 |
英威腾 HR3120XL |
1 |
套 |
2 |
蓄电池 |
12V100AH胶体蓄电池;蓄电池外观不应有裂纹、污迹及明显变形,蓄电池的正、负极端子极性应有明显标记;10h率容量不低于100AH;具备耐高电流能力、抗机械破损能力、防爆能力以及材料的阻燃能力。 |
聚能盾 6-GFM-100 |
64 |
块 |
3 |
UPS专用电池箱 |
C-32 |
C32 |
2 |
台 |
2、本项目报价应对所有项目内容做出响应,不允许拆分报价。
3、交货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10天内。
5、免费质保期:3年,自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控制价为¥57705.00元,超过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报价做无效响应处理。若询价响应文件中单价合价与总价有偏差,以单价合价为准。
2、总报价包括了本项目需求的全部产品及所需附件的设计费、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送货上楼)、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供应商对每一种产品只能有一个报价,且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报价。
4、采购需求中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不允许偏离,如出现偏离视为技术参数不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文件制作
★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U盘,包含盖章PDF版文件和可编辑word版文件),装订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请勿在**年**月**日**时**分前启封”字样,并加盖密封章,如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采购人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响应无效。副本内容须与正本一致,如有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八、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评审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3家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在安徽环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成交候选人公告。
九、其他说明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甲方需求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同比例等额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30%的货款作为预付款;
(2)乙方所供货物全部运抵现场并在现场安装实施完毕,经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同比例等额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
安徽环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